一、单选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在每个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民法的渊源是指( ) 。
A.民法的起源
B.民法的深度和来源
C.民法的发展历史
D.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答案】D
2、16岁的小王靠父母留下的500万元遗产生活,这笔钱由其监护人管理。小王每月的生活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数倍。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小王属于(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B
本题的考点为确定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类型。《民法通则》第11条、第12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小王虽然已经16岁,但其是以遗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而并非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所以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只能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答案选B。[错误防范] 注意法律规定中“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含义。
3、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 。
A.支配权和请求权
B.原权利和救济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答案】C
4、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
A.公民甲向税务机关纳税
B.政府向某灾区拨款
C.公民乙向某山区小学捐款
D.违章司机丙被交警罚款
【答案】C
5、甲和乙欲订立借款合同。甲担心乙不还款。遂要求乙将其私房抵押给自己。乙不同意,甲便威胁到:不抵押就不借给钱。乙担心借不到钱,十分无奈地同甲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属于( )。
A. 意思表示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
B.胁迫的民事行为
C.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D.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
【答案】A
6、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 。
A.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的法律行为
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C.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是一人的法律行为
D.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是一人的法律行为
【答案】B
7、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是( ) 。
A.12周岁的甲为自己购买一本课文辅导书
B.甲将一只假冒“劳力士”牌手表卖给乙
C.7周岁的甲未经父母同意,接受老师赠送的一支金笔
D.甲向乙借用的手机擅自卖给丙
【答案】D
8、王某出国前将自己的房屋书面赠与女友李某,李某拿到了王某的房屋产权证并搬入居住。由于王某仓促成行,故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某的姐姐认为该房屋赠与因未办理过户手续而不成立,并强行占住其中一间。该房屋赠与合同 (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未成立
【答案】A
9、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
A.船和船桨
B.一套西服的上衣和裤子
C.文具盒和笔
D.球拍和球
【答案】D
10、下列选项中,属于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是( ) 。
A.收取孳息
B.生产
C.善意取得
D.接受赠与
【答案】D
11、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能产生留置权的是( ) 。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答案】A
12、某大学生偷得手机一部,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不知情的表妹。其表妹对该手机的占有属于( )
A.合法占有
B.恶意占有
C.非法占有
D.所有人占有
【答案】C
13、债权是一种( ) 。
A.请求权
B.绝对权
C.对世权
D.支配权
【答案】A
14、甲、乙二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乙合伙购买丙在北京市的两套房屋。甲、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之债属于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按份之债
D.选择之债
【答案】B
15、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的生效时间为( ) 。
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
D.要约人收到承诺时
【答案】B
16、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指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 ) 。
A.中止履行其义务
B.解除合同
C.中止履行其义务或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其义务,若对方仍不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未能提供担保,可解除合同
【答案】D
17、甲、乙两人与丙的债权人丁订立一保证合同,约定由甲乙为丙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范围。甲、乙两人就丙的债务对丁( )。
A.不承担保证责任
B.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C.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C
18、甲拟与乙签订一份附条件合同,向姚律师请教。姚律师告诉他,合同所附的条件应当是
A.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
B.将来不能发生的事实
C.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D.法律规定的事实
【答案】C
19、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次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履行债务的权利是( ) 。
A.代理权
B.撤销权
C.代位继承权
D.代位权
【答案】D
20、甲在某商场看中一套沙发。因所带的钱不够,遂与商场约定,先预付500元,待第二天付清余款后取货。双方在选定的沙发上作了记号。当晚,商场失火,该沙发也被烧毁。商场要求甲付清余款,遭到甲的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应当支付余款
B.甲无权要回预付款,并应与商场平摊余款
C.甲有权拒付余款,但无权要回预付款
D.甲有权拒付余款,并有权要回预付款
【答案】D
21、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
A.父亲将受伤的幼子送到医院救治
B.甲替出差的邻居支付居委会上门收取的清洁费
C.王某误将邻居回家的鸡当成自家的鸡饲养
D.警察将迷路的小孩送回家
【答案】B
22、20岁的张某觉得自己名字太俗气,到派出所申请作了更改。其父知道后很生气,遂通过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又将张某的名字改了回来。父亲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
A.名称权
B.名誉权
C.姓名权
D.身份权
【答案】C
23、公民可以通过紧急避险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 。
A.名誉权
B.生命权
C.肖像权
D.抚养权
【答案】B
24、下列有关人身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人身权损害不能用金钱赔偿
B.人身权不得有偿转让
C.人身权只能无偿转让
D.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答案】D
25、追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一般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答案】C
26、甲立有遗嘱,内容是遗产由其独子乙继承。结果乙因病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应适用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答案】B
27、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 。
A.文物
B.股票
C.荣誉称号
D.稿酬
【答案】C
28、下列选项中,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 。
A.法律、法规
B.计算机软件
C.舞蹈作品
D.即兴演讲
【答案】A
29、发明专利在我国受保护的期限是( )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答案】C
30、甲、乙二人路过丙家门口时,甲提议赛跑,乙表示同意。二人刚开始跑,即引得丙家的狼狗追赶,仓皇中,乙摔倒在地,左臂骨折。对乙的损害应负责任的是( )。
A.甲
B.丙
C.甲、乙
D.甲、乙和丙
【答案】D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正确的选√,错误的选×。
31.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答案】错
32.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对
33.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答案】错
34.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创设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答案】错
35.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志,所有权的权能可以与所有人分离。
【答案】对
36.邻接权只能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者试用权而发生的权利。
【答案】错
37.转让债权时,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无效。
【答案】错
38.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对
39.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答案】对
40.甲、乙签订为期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履行一年后,出租人甲将该房屋出售给丙。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此而自动失效。
【答案】错
三、简答题:41-4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统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的特征有:
(1) 共有的权利主体是多数人。
(2) 共有的客体是同一项财产。
(3) 共有既有共有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又有共有人与非共有人之间的外部关系。
42.简述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答案:《民法通则》规定了10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43.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
答案:述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独占使用权
(2)收益权
(3)处分权
(4)在专利证书上标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题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16分。要求有理有据,论证充分。
44.试述不当得利,并举例说明。
(1)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法律事实。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A、一方获得财产利益。所谓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其财产总额。这里的利益报考财产的积极增加,也报考财产的消极增加。
B、他方受有损失。所谓他方受有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减少。该损失的表现形式,既可以是财产的积极减少,也可以是财产的消极减少。
C、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一方受有损失系因他方取得利益所致。即以损失和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D、无合法根据。无合法依据,是指此类得利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3)不当得利的处理:
A、不当得利一旦成立,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便形成了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中,受损人是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是债务人,有义务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人。
B、返还不当得利时,应返还原物;当原物不能返还时,应偿还其价款。
(4)举例说明略。
五、案例分析题:45-4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王树林,男,67岁,中年丧妻,有三个儿子:王建国、王建军、王建乎。大儿子王建国患先天性脑瘫,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一直靠父亲抚养。2004年3月,王树林生病住院。出院后,其自觉身体状况不如从前,决定对后事做出安排。考虑到大儿子严重残疾,王树林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大儿子王建国。2004年6月,王建国因生活琐事与父亲大吵一场,气得王树林心脏病复发。一怒之下,王树林重新立了一份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小儿子王建平,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2005年1月,王树林心脏病再次复发,在医院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期间又并发肺炎,住院治疗了两个月。在此期间,主要由二儿子和二儿媳照顾。王树林心里很感动,于是在医院当着弟弟王山林的面,重新自书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二儿子王建军。2005年8月,王树林去世。在办完父亲的丧事后,三个儿子各自拿出了手中的遗嘱,主张继承父亲的遗产。问:(1)在处理王树林的遗产时,应以哪一份遗嘱为准为什么?
(2)王树林的遗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1)应以第二份遗嘱,即公证遗嘱(小儿子建平持有的遗嘱)为准。
理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2)应当给大儿子王建国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由小儿子王建平继承。
理由:虽然本案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但这份遗嘱为给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大儿子王建国留下必要的遗产,所以部分无效。
46. 某糕点厂采购员王某持该厂空白介绍信和工作证到某市采购面粉,恰巧看到该市某土特产进出口公司(下称土产公司)近期收购的棉白糖质优价廉,便自作主张,以糕点厂的名义同土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糕点厂向土产公司购买绵白糖4000斤,预付货款2000元,余款一个月后付清。王某预付了货款,将绵白糖提走,回厂后向厂长作了说明。厂长认为,厂里尚存有大量绵白糖,无需再进新货,况且厂里只要求王某采购面粉,因此购买地绵白糖应由王某自己负责处理。王某无奈,只好自己想办法出售绵白糖。一个月后,土产公司向糕点厂催要货款,糕点厂以购买绵白糖纯属王某个人行为为由,拒绝支付。土产公司则认为王某的行为应由糕点厂负责,遂诉至法院。
问:(1)如何认定王某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2)糕点厂应否向土产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答案:(1)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3分)。
理由: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民事行为。(2分)
本案中,王某存在无权代理行为,但土产公司凭王某的介绍信和工作证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并且土产公司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故王某行为完全符合表见代理特征。(2分)
(2)糕点厂应当向土产公司支付货款。(3分)
理由:因为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王某行为的后果最终应当由糕点厂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