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抬高了教师资格准入门槛,具体在: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四)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践工作经验;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学历;
(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特殊教育的学段,分别具备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专科、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改革变化最大之处在于,以前专科学历就可以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但现在全部提升为本科,且不但是要相应的学历,还需相应的学位才可。这对于志在从事教师行业的人来说,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这也符合我国教育改革的政策方针,提升教师岗位的人员素质。